一、目的
通过政府资金的扶持和导向,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支持我区文化产业重点行业内的企业及其重点环节项目的发展。
二、资助标准
1、专项资金采取核准制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方式。
2、申请本分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