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5-36624777
大项目专线:13682333449

政府资助申报

首页 > 服务项目 > 知识产权服务 > 专利业务 > 涉外专利 >
巴黎公约途径专利申请 
免费评估 我要申报
        即向巴黎公约缔约国直接递交申请,而没有国际阶段。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即《巴黎公约》)成员国,对巴黎公约的“优先权 原则”,我国《专利法》有明确的体现,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在《巴黎公约》 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优势
时间较短。此种申请方式直接进入指定国家,无需经过国际阶段,因此,此种方式一般比PCT申请所用时间要短。
 
劣势
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本国专利法,因此,在要求优先权直接进入指定国家时,就会必须要一次性递交多续种形式,多种语言的专利申请文件,并且需要多次公开,多次审查,不仅形式繁琐,工作量巨大,而且会一次性产生较多的国外律师费用和官方费用,成本较高。  

上一篇:PCT途径专利申请
下一篇:欧亚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