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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场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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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场租补贴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1〕9号文件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场租补贴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已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予以场租补贴。

 

  二、办理条件

  申请创业场租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已获得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

  (二)申请补贴的场地应为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项目使用,且申请补贴期间项目仍在正常开展或已通过验收。

  (三)2018年度已经申报的企业本次不再接受重复申报。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自企业设立之日起二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30元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第三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15元场租补贴。补贴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委托审计、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四、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联系电话:88121039、88102204。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8-28号窗口。

 

  五、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六、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委托审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资金计划--拨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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