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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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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深圳市行业重大项目资助的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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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我市优势产业资金扶持政策,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的通知》(深府〔2012〕90号)和《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6〕9号),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深圳市行业重大项目资助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支持领域:支持服装(含皮革、内衣)、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优势产业。

  支持方向:支持联盟、协会等举办时装周、设计周等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活动;支持领军企业实施填补行业空白、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实现共性关键技术突破,或搭建公共交易平台,或与新兴科技、工艺美术、文化传承等创新融合重大项目,带动行业整体理念、设计、技术提升及品牌影响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资助标准和方式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方式: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申请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资助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申报行业重大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成立运行一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申报单位守法经营,截至申报之日3年内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5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记录;

  (四)申报单位举办时装周、设计周等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活动;领军企业实施填补行业空白、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实现共性关键技术突破,或搭建公共交易平台,或与新兴科技、工艺美术、文化传承等创新融合重大项目,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七)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四、联系方式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咨询电话:88121987。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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