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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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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创新科研团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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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为创新科研团队所依托的单位;
3.创新科研团队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对我区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
4.创新科研团队研究领域符合深圳市产业导向,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掌握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
 5. 创新科研团队须包含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
 6. 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认定的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2)区级以上认定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7. 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区级以上认定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并直接参与团队的科技项目研发;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科研工作两年以上,并直接参与团队的科技项目研发;
(3)从事科研工作两年以上取得显著科技成果,并直接参与团队的科技项目研发。
8. 申请单位须明确约定创新科研团队(包含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在该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人每年在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资助金额: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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