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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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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养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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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在我区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
2. 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确认;
3. 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资助金额: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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