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5-36624777
大项目专线:13682333449

新闻中心

News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动态 >
关于2020年光明区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计划申报的通知
2020-07-20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19〕14号)及《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获得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制造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

 

  三、支持数量、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数量: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对获得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制造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其服务光明区企业实际营业收入3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按市级资助50%配套,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不考虑平台地方财力贡献。(服务包括为光明区企业提供的共性技术开发、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等技术与信息服务。)

 

  四、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犯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四)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五)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定位,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领域的产业提供共性技术开发、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等技术与信息服务。

  (七)申报单位应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总人数不少于15人。

  (八)申报单位具备对外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场地条件,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九)获得市级扶持资助。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

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请指南.doc
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光明区创新平台支持的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