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宝安关于推动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其申请指南补充说明,在《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 号)有效期内,符合《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指南(2024 年第二次修订稿)》(深宝文发〔2024〕34 号)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项目申报条件但资助流程尚未履行完毕的,可按原政策支持条件继续进行申报,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项目(第二批),通知如下:
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分类中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我局将通过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推送相关政策及项目申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单位请认真研读申请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