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得市级择优资助项目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等载体,按项目类别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人力资源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一)对获评市级人才培养奖补项目(包括十佳示范载体、十佳培训项目、十佳创新课程、十佳技改项目、十佳公益活动)的载体,按每个项目10万元给予经费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载体建设、培训实施、日常运营等。若载体或项目建设相关发生费用低于资助标准的,则以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资助。
(二)对市级提质扩容项目受奖补的载体,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获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培养奖补项目或提质扩容奖补项目,并于市级奖补资金到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其中,人才培养奖补项目提供相关费用凭证,提质扩容奖补项目实施地应在南山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际经营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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