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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项目的申报通知
2019-08-09

关于2019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请指南》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关于2019年福田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受理项目

  (一)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

  (1)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

  项目说明:对上一年在合作银行获得为期一年贷款并在我局备案的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按照贷款本金相应比例给予支持(申请贴息企业必须在贷款放款当年内到我局备案,具体操作请参阅文末“科技金融信贷项目备案指南”)。

  支持额度:2016年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科技成长贷”企业可申请贷款本金5%/年的贴息,“科技孵化贷”还款企业可申请贷款本金5.5%/年的贴息;不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科技成长贷”还款企业可申请贷款本金3%/年的贴息,“科技孵化贷”还款企业可申请贷款本金3.5%/年的贴息。

  2017、2018年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利息4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担保费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合计支持不超过120万元。

  2019年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担保费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合计支持不超过120万元。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一)同一企业、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产业资金不再支持。

  (二)产业资金对同一企业的支持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的综合贡献,社会组织等非营利性机构不受综合贡献限制。

  (三)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在福田年度综合贡献特大的企业或在地统计属于大型以上企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区政府认定的特大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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