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5-36624777
大项目专线:13682333449

政府资助申报

首页 > 服务项目 > 知识产权服务 > 商标业务 > 国内商标 >
商标续展
免费评估 我要申报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及时办理商标续展能有效节约时间,重新申请商标的时间长,还可能面临驳回、补证、遭异议等风险,而商标续展注册只需要半年。
流程



需要的材料

上一篇:商标转让
下一篇:商标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