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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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在龙岗区建设的新型科研机构
申报条件
- 在龙岗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
- 高等院校或市级以上科研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龙岗区政府共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入驻新型科研机构项目是指归属于新型科研机构管理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及创新团队,项目正常发展
- 正常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企业孵化等工作。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配套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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