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实际经营的科技型企业。
(二)上一年度购买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科技保险产品。
(三)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科技企业。
(四) 以保险合同 、支付凭证等材料为准。
扶持标准:
1.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单笔最高20万元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 ,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 ,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若申报期间 ,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 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