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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新材料产业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9-28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及《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相关规定,现对新材料产业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新材料产业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资助项目(适用于从事自主研发生产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的企业)。

 

  二、支持对象、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从事优势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及前沿材料等领域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二)支持方向和方式:从事自主研发生产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的企业。集成电路关键材料是指12英寸硅片、SOI硅片、光刻胶等。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三)支持标准:对自主研发生产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的企业,按不超过该关键材料销售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每年每家奖励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七)申报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的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方式:QQ群:1051252178;电话:0755-88211331。

  (二)系统技术支持: QQ:2577372164;电话:15889697176。

  (三)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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