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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受理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的通知
2021-04-08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服务业企业在我区快速发展,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开展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

 

  二、支持对象、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为从事科技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二)支持方向和方式:支持营收增长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此项目采用直接奖励方式。

  (三)支持标准: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同比增速超过20%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单家企业原则上仅申请一次,对于达到不同档次资助条件的企业,第二、三次申请则按差额部分予以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七)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同比增速超过20%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88211643/882118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480850536

  (二)项目申报咨询QQ群:731614588(进群请注明申报项目及公司名称)

  (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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