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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田英才荟”新锐高成长企业人才奖励
2025-11-14
项目说明:

  【政策内容】

  对上年度获得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及新锐创业团队企业,给予同一家企业(机构)核心团队最高6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机构)一年内最多申报3人。

 

  【支持事项】

  (一)资金支持

  1、符合新锐创业团队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5万元/人。最多可申报2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2、符合潜在独角兽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5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3、符合独角兽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4、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5、同时符合独角兽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2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由潜在独角兽升级为独角兽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同一家企业当年满足多个条件的,仅可选择一项申报,新锐团队不能与其他项目同时申请。

  (二)福田英才认定

  申请人可以根据政策内容、按自愿原则申请福田英才认定,支持金额达20万元可申请认定为Ⅲ类英才。

申报条件:

  (一) 新锐创业团队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条件

  以下(1)至(3)为必须满足的条件;(4)至(5)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在福田区依法实际经营1年以上且不超过3年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构)。

  (2)经营范围符合福田区鼓励发展产业方向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

  (3)经营的项目入选深圳市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库。

  (4)上一年度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上创新创业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5)上一年度获得投资机构(投资机构需在中基协备案)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核心高管。

  (2)申请人所在企业须为其在福田区连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二)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在福田区依法实际经营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构)。

  (2)上年度获得上级工信部门遴选认定或入选权威机构榜单(胡润、长城战略咨询)的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职务须为核心团队成员,如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研发总监、财务总监、部门负责人等。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其在福田区连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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