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上年度科学研究技术领域的机构研发投入占比达15%以上,且企业主要从事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研发活动,给予经营团队或核心人才最高50万元奖励。同一家科研企业(机构)一年内最多申报5人。
【支持事项】
(一)研发投入额300万元(含300万元)-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2人。
(二)研发投入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
(三)研发投入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4人。
(四)研发投入额1亿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5人。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在福田区依法实际经营的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企业、机构。
2、上年度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研发投入占比达到15%以上。
3、 同一单位一年内最多申报1次且一年内最多申报5人。
(二)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属于所在企业的科研团队成员。
2、 申请人须在福田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