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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社科规划2021年度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2021-11-18
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社科规划2021年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简称“双区”研究专项)、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等4类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及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特别是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申请人须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本次拟立项10项,每项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条件

  1.主要受理省直有关部门,省内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市委党校、社科研究机构,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各研究基地,省重点智库申报。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3.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4.以单位名义组织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每个申报单位限报6项。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2.申请人应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专项。

  4.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5.以相同题目或相近内容申报国家级课题或其他省部级课题已获批立项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6.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等3类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须按照《申请书》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材料,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二)申报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三)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阐明申报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四)申请人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五)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请人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申报跨学科课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六)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从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课题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可申请免于鉴定。

 

  五、申报纪律

  (一)申报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从课题设计、课题论证、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二)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三)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专项二: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繁荣、走在前列的总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设置

  本次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广东省优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理论创新开展研究。申请人须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本次拟立项7项,每项资助1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条件

  1.主要受理广东省内公办本科院校、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社科院申报。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3.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申报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项目、中央各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的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专项。

  4.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在本批次中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5.以相同题目或相近内容申报国家级课题或其他省部级课题已获批立项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6.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等3类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须按照《申请书》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二)申报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阐明申报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四)申请人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申请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五)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请人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申报跨学科课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3年完成。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五、申报纪律

  (一)申报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从课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二)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立项,首席专家要兑现申报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不得变更子课题负责人。

 

  专项三:粤东西北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全面繁荣、走在前列,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作出应有贡献。旨在破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地区不平衡问题,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扶持力度,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整体水平。

 

  二、课题设置

  本专项资助以推进粤东西北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本专项不设具体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人自主申报。本次拟立项18项左右,每项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条件

  1.主要受理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二个地市的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及党政部门独立法人申报。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3.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如不具备上述条件,须由本专业领域内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

  2.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专项。

  4.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5.以相同题目或相近内容申报国家级课题或其他省部级课题已获批立项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6.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专项、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等3类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须按照《申请书》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二)申报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三)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阐明申报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四)申请人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五)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请人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申报跨学科课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3年完成。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五、申报纪律

  (一)申报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从课题设计、课题论证、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二)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三)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专项四: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始终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切实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确保有人做、有传承。一要聚焦广东需求。坚持广东需要、广东水准,开展对我省发展和文明传承具有战略性、储备性、长远性的“冷门绝学”研究。二要突出学科建设。着眼“冷门绝学”学科长远发展,推动相关学科领域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科学规划学科发展。

 

  二、课题设置

  申请人须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本次拟立项7项,每项资助1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专项。

  4.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5.以相同题目或相近内容申报国家级课题或其他省部级课题已获批立项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6.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专项、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等3类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冷门学科主要是指一些学术关注度低、成果产出难、研究群体小的传统人文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绝学是冷门学科中文化价值独特、学术门槛很高、研究难度极大、研究群体很小甚至后继无人的濒危学科。甲骨学、简牍学、敦煌学、古文字学、濒危语言(方言)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藏学、蒙古学、西夏学等)、疍民研究、传统文献和出土文献整理与研究,等等,均属于冷门绝学的范围。

  (二)本次申报须按照《申请书》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三)申报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四)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阐明申报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五)申请人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六)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请人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申报跨学科课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七)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3年完成。

  (八)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五、申报纪律

  (一)申报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从课题设计、课题论证、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二)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三)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0-83825078

  电 邮:gdskghb@163.com

  仅对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供咨询。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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