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促进高端人才集聚,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开展龙岗区深龙引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驻外机构、社团组织等。
申报单位申请该奖励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人才引进服务合同;
(二)申报单位应在新引进人才劳动合同签订2年内提出申报;
(三)新引进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前2年内,该人才未在我区全职工作;
(四)新引进人才已在我区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1年且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
(五)新引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类人才:鹏城优才卡“尊鹏卡”持卡人或年薪300万元以上的人才;
二类人才:鹏城优才卡“钻石卡”持卡人或年薪200万元以上的人才;
三类人才:鹏城优才卡“白金卡”持卡人或年薪100万元以上的人才;
四类人才:鹏城优才卡“金卡”持卡人或年薪50万元以上的人才。
每引进1名一类人才奖励30万元;每引进1名二类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1名三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引进1名四类人才奖励5万元。
每家单位每年可获奖励不超过60万元。最大自然人股东为同一人或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视为同一单位。申报单位不得就引进同一人才重复申请深龙引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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