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项目专线:13682333449

新闻中心

News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动态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
2025-11-17
政策依据:

  “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是在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框架下实施的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促进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间的交流合作。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和工作安排,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总体目标:

  落实中法两国元首会晤共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持续加强两国青年科研人员交流,推动优先领域合作和开展联合研究活动,为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挑战提供科技支撑,充实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推动中法科技创新合作迈上新台阶。

资助领域:

  本指南设立1个指南方向: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该指南方向的支持领域为:气候变化与碳中和、环境与生物多样性、老龄化、理论化学。

资助方式:

  1.本批次指南共拟支持18个项目,项目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资助1名中国科研人员赴法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入选人员赴法交流6~8周所需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签证费、保险费。国拨经费总概算144万元人民币。

  2.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当编制项目资金决算。项目无间接费用,派出单位不得截留经费,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入选人员短期交流,支出科目仅包括重点专项项目直接费用“业务费”中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资助期限:

  项目资助期限当年预算年度,申请人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赴法6~8周科研交流活动,申报书中的项目周期建议填写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3.具有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派出单位仅限科研机构(含医院)与高校;

  6.身心健康,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7.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8.可保证2026年内完成赴法开展6~8周科研交流活动;

  9.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10.优先支持未获过本计划资助的申请人。

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与外方认真规划访问日程,严格执行访问任务,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访问期间需严格遵守国家外事纪律。

  2.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调整,确需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按程序及时向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项目不得办理延期,应在2026年内完成赴法交流。因不可抗拒因素,确实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按程序及时向国际科技合作中心提出撤销或终止项目申请。

  4.因非正当理由,未能在执行期内完成赴法交流计划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人员交流类项目,且派出单位其他人员1年内不得申请上述人员交流项目。

 

  5.本指南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有效使用。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资金全部用于与本项目要求的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经费管理规定的开支标准,自主决定经费使用。


上一篇:2025年光明区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产业用房项目
下一篇:2025年南山区鼓励商业企业(批发、零售、餐饮)做大做强项目